各市(地)、縣(市、區)住房城鄉建設局(建委)、發展改革局(委)、財政局,省農墾總局、森工總局住建局、發改局、財政局:
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《加快特色?。ǔ牵╂偱嘤ぷ鞯闹笇б庖姟罚ê谡k規〔2017〕37號)和《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》(建村〔2016〕147號)的要求,為做好省級特色?。ǔ牵╂偵陥笸扑]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首批推薦數量
根據各市(地)經濟規模、建制鎮數量、近年來小城鎮建設工作及市級支持政策情況,確定首次推薦數量為40個,各市(地)推薦數量(見附件1)。
二、推薦要求
1. 具有一定人口集聚能力。編制了小城鎮總體規劃或特色?。ǔ牵╂偘l展規劃,功能定位科學,發展方向明確,能夠按規劃實施建設。能夠吸納和轉移人口,居住區聚集功能明顯。
2. 主導產業特色鮮明。能夠根據區域優勢,挖掘本地最有基礎、最具潛力、最能成長的特色主導產業,產業持續競爭力和輻射帶動作用較強,具備做精做強做火的基礎。
3. 注重弘揚歷史文化。重視傳統文化、民俗文化、舶來文化等特色文化活態傳承,加強歷史文物保護和歷史文化保護區、傳統村落等文化保護。
4. 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完善。具備一定基礎條件,道路、供水、排水、污水處理、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和教育、醫療、衛生公共服務設施相對完善。生活污水及垃圾能夠得到有效治理。
5. 具備較強的發展活力。能夠在體制機制等方面進行改革創新,發展理念、建設模式、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等能夠與時俱進。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機制,有一定財政活力,自身造血機能較強,具有自我建設自我管理的良好基礎。
6. 人居環境和諧美好。注重生態保護,能夠依據人口規模、自身特色建設公園、廣場、綠地,注重宜居宜業人居環境的打造,建成區人均綠地率不低于15%。
三、申報材料
推薦特色小(城)鎮應提供下列資料:
?。ㄒ唬┨厣。ǔ牵╂偼扑]信息表(見附件2)。各項信息要客觀真實。
(二)特色?。ǔ牵╂偨ㄔO工作情況報告及PPT(編寫提綱見附件3)。報告要緊緊圍繞《加快特色?。ǔ牵╂偱嘤ぷ鞯闹笇б庖姟罚ê谡k規〔2017〕37號)和《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》(建村[2016]147號)相關要求編寫,同時按編寫提綱提供能直觀、全面反映特色小(城)鎮培育情況的PPT。
(三)鎮區總體規劃或特色?。ǔ牵╂偘l展規劃。符合特色?。ǔ牵╂偱嘤?、能夠有效指導特色?。ǔ牵╂偨ㄔO的規劃成果。
?。ㄋ模┫嚓P政策支持文件。被推薦鎮列為市(地)、縣(市、區)支持對象的證明資料及縣級以上支持政策文件。
以上材料均需提供電子版,基本信息表還需提供紙質蓋章文件。
四、推薦程序
各市(地)要認真組織相關縣級人民政府做好推薦填報工作,由市地住建部門牽頭,會同發改、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專家評估把關并實地考核,填寫專家意見和實地考核意見,將優秀的候選特色?。ǔ牵╂偱嘤龑ο笸扑]上報。推薦工作不設門檻,首次推薦后如再發現符合培育條件的特色?。ǔ牵╂偪砂凑粘绦蜃芳由陥?。候選特色小(城)鎮近5年應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、重大環境污染、重大生態破壞、重大群體性社會事件、歷史文化遺存破壞、土地浪費等現象。省住建廳將會同省發改委、省財政廳共同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上報的候選特色?。ǔ牵╂偱嘤龑ο筮M行復核,并按照“寬進嚴出,先培育后命名”原則,先行確定培育對象,定期對條件成熟的特色小(城)鎮進行核準,分批公布省級特色?。ǔ牵╂偯麊危ㄕJ定命名標準見附件4)。被命名為國家級和納入省級特色鎮培育名單的均可享受《加快特色?。ǔ牵╂偱嘤ぷ鞯闹笇б庖姟废嚓P扶持政策。
各市(地)要嚴格按照首批推薦數量篩選,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將本地特色?。ǔ牵╂偱嘤龑ο蠹皞溥x材料上報省住建廳。
聯系人:
王芳,電話:0451-53665084
地 址:
哈爾濱市南崗區東大直街308號 省住建廳
2017年8月15日